东港中学(新城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3-JZCG-C2025-0016
项目名称: 东港中学(新城校区)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2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324.00万元(三年);报价超过此价格响应文件无效。
采购需求:
东港中学(新城校区)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内容 东港中学(新城校区) 范围内所有的建筑、道路、操场等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保洁服务、 校医服务、宿舍 管理服务、 绿化管养、 水电木维修服务以及协 助学校大型活动等一体化 等 物业管理服务, 本项目拟配 17 人 (见人员配备) ,要求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具体要求详见 第四章“ 项目需求 ” 。
人员 配备 :注:岗位设置服务人数为最低要求,供应商必须 保证不低于以下表格中各工种配备。
| 序号 | 人员配置 | 人数 |
|---|---|---|
| 1 | 保安 | 4 |
| 2 | 保洁 | 5 |
| 3 | 宿管 | 2 |
| 4 | 消控 | 2 |
| 5 | 水电 | 1 |
| 6 | 绿化 | 1 |
| 7 | 校医 | 2 |
| 合计人数: | 17 人 |
合同履行期限: 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中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现场查询)。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9 14: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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