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文旅2025年南京地铁宣传推广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附件下载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文旅2025年南京地铁宣传推广项目(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5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进一步宣传推广连云港文化和旅游资源,拓展连云港旅游的目标客源市场,提升连云港文旅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拟在南京地铁重点站点(南京新街口站、3号线夫子庙站、3号线武定门站)内投放灯箱广告进行文旅宣传推广活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市文旅2025年南京地铁宣传推广项目(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市文旅2025年南京地铁宣传推广项目(三次):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在服务时间内有效的代理资格证明(须提供证明材料)。
2、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合作过的地铁广告投放项目业绩合同。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2 17:30附件下载
连云港市文旅2025年南京地铁宣传推广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