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冷库温湿度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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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冷库温湿度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询比采购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 冷库温湿度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 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冷库温湿度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 。
1.2 项目 编号: CZ2024012869 。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 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为确保采购人 13号代理仓5号、6号、7号冷库及温控操作区温湿度监测系统符合国际航协CEIV PHARMA认证标准,现需对上述区域温湿度监测系统进行改造,确保改造后的温湿度监测系统能够与采购人现有温湿度监测系统无缝接入,实现联动控制。改造后的温湿度系监测统需实现以下功能:
1.实现系统在线远程监管,对冷库温湿度实施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和实时记录,具有专家诊断功能,系统能在出现温湿度异常的情况下,自动实时实现声光及短信报警,实时了解冷库内温湿度动态。
2.冷库现场和监控后台应具有同时报警显示功能。监控后台实现软件界面弹窗、声音报警及手机短信报警,冷库现场具有声光报警。
本项目总价限价 102298.40 元,供应商需按附件系统清单进行报价。
|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 个 ) | 单价限价 (单位: 元 ) | 总价限价 (单位: 元 ) | 备注 |
|---|---|---|---|---|---|
| 1 | 13号代理仓5号、6号、7号冷库及温控操作区温湿度监测系统改造 | 1项 | 102298.40 | 102298.40 | |
| 合计 | 102298.40 |
注 : 1、以上均为含税价。 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及税率应符合 国家税务政策 相关要求。 最终合同签署的不含税价格以投标文件的不含税价为准,含税价的计算方式:合同含税价 =投标文件的不含税价*(1+适用税率),如遇投标税率与国家适用税率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国家税率予以调整。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 供应商 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本次采购 数量 和对应的总价仅 为 初步的 预估 上限 ,不视为 采购人 对 成交供应商 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 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 , 采购人 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 最终采购数量以 采购人 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 , 并按实际 交易 数量进行结算。 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 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 期 |
|---|---|---|---|
| 1 | 13号代理仓5号、6号、7号冷库及温控操作区温湿度监测系统改造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 |
1.7 合同期限: 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 询比 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0 评审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 计划于报价截止日期后一周内在采购人评标室完成评审 , 以实际评审时间为准。
2.1 本项目需要踏勘。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 1 被列入南航集团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 询比 (采购)。
2. 2 被列入南航集团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 本次 询比 (采购)。
2. 3 递交 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 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 询比 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 询比 (采购)。 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 同时 参加 本次 询比 项目。
2. 5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
2. 6 供应商 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分公司 参加本次询比 ,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 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 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 分公司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及 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 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 7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 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 。 ) 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本款规定的材料 。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 询比 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 询比 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 询比 **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2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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