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2025年天翼网络云安徽节点(第一批)建设工程项目询比公告
安徽
-合肥市
中国电信2025年天翼网络云安徽节点(第一批)建设工程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2025年天翼网络云安徽节点(第一批)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AHCG20250074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 2025 年天翼网络云安徽节点(第一批)建设工程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 84.58 万元(不含税),其中标包 1: 安全设备 , 估算 34 万元(不含税);标包 2: 系统集成服务 , 估算 50.58 万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
标包 1 (安全设备):采购堡垒机、全流量监控(或态势感知平台设备)、日志审计、漏扫、数据库审计各一台用于本项目安全建设;
标包 2 (系统集成服务):包括协调本系统各硬件厂商的相关工作,提出总体集成方案,包括对硬件厂商的要求、 IP 地址需求、网络需求、备份需求等 ; 配合所有硬件的安装、引电、加固调测 ( 包括所有硬件安装完毕后的系统调测 ) 、全网系统联测及技术支持 ; 负责所有软件的安装、调测 ( 包括所有软件安装完毕后的系统调测 ) 、全网系统联测及技术支持。
1.2.2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及中国电信安徽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1.2.3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4 本项目划分 2 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 标包名称 | 采购估算金额(万元,不含税) | 成交供应商数量(个) | 进度要求 | 实施地点 |
|---|---|---|---|---|
| 标包 1 :安全设备 | 34.00 | 1 |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实施工作。 | 安徽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标包 2 :系统集成服务 | 50.58 | 1 | 接到采购人通知 60 日内完成项目并交付。 | |
| 合计 | 84.58 | 2 | / | /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2 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 1 不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34 万元人民币,标包 2 不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50.58 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对应标包最高响应限价的,其相应标包的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 2 )业绩要求:
标包1: 供应商须具备 2022 年 7 月 1 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安全设备类)销售业绩。
标包2: 供应商须具备 2022 年 7 月 1 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设备集成服务类)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甲乙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结算单,订单或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甲方盖章,时效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订单及结算单同时提供的,以对应订单为准。含多个订单或结算单的框架协议视为一份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 3 ) 标包1: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采购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2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 4 ) 标包1: 供应商所有响应产品须具备有效的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颁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或经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检测符合要求颁发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 ( 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 )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
( 5 ) 标包1: 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 6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资格的;
( 3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8 月 26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8 月 26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8 月 26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 )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 )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7 )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6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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