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苏州站2025年度苏州站管内京沪普速各站、沪宁城际、沪宁沿江、沪苏通各站绿化养护工程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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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苏州站 2025 年度苏州站管内京沪普速各站、沪宁城际、沪宁沿江、沪苏通各站绿化养护工程 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 项目编号 : STGCHDJL- 2025- 1154 - DY )
1. 单一来源谈判 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 苏州站 2025 年度苏州站管内京沪普速各站、沪宁城际、沪宁沿江、沪苏通各站绿化养护工程 已由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站 以本单位三重一大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本单位成本,发包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站。 本项目经过两次公开招标,均流标,现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 。
2. 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 沪宁城际苏州新区站、苏州城际场、苏州园区、阳澄湖、昆山南、花桥站、京沪线望亭、浒墅关、苏州西、苏州、外跨塘、唯亭、昆山站、陆家浜站,沪宁沿江及沪苏通张家港北、张家港、常熟、太仓、太仓南、太仓港站 。
2.2 项目 内容: 绿地药剂防治 2 次 / 年、绿地杂草控制 2 次 / 年、三级绿地修剪养护 2 次 / 年、绿地恶性杂草清理、绿地养护、危树处理、清理杂树、拉藤除草、防病除虫、色块修剪、花冠木修剪、花坛绿植更换。
2.3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 日历天 。
2.4 项目承接形式:本项目采用 包工包料 的发包形式 。
2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6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 含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要求供应商具备报备邻近营业线施工计划的能力。
3. 供应商 资格条件及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绿化养护管理服务能力。
证明材料: ① 供应商 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供应商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资质要求
( 1 )供应商须具备报备邻近营业线施工计划的能力
证明材料: ① 供应商有效的报备营业线施工计划的账号截图
3.3 企业业绩要求
( 1 ) 供应商 须具备以下业绩
① 2023 年 01 月以来绿化管理或绿化工程业绩 证明 。
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证明材料说明: 1 )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 2 )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 际发生的, 供应商 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 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 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其他主要人员由 供应商 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 1 )项目经理要求
① 人员社保要求:提供与 供应商 有效的社保证明(提供近半年连续的社保记录)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 供应商 )。
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 B 证)。
③ 供应商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 2 )其他人员要求
①安全负责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与 供应商 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提供近半年连续的社保证明)。
②项目实施人员
投标时项目实施人员须经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提供至少三张有效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5 企业财务要求
供应商 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 2 年( 2023 年度和 2022 年度)内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等会计报表复印件。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7 其他要求
( 1 ) 供应商 须具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 ) 供应商 须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3 ) 供应商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4 ) 供应商 没有 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 5 ) 供应商 没有 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 发包人 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 6 ) 与 发包人 或 发包业务 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 供应商 不得参加投标。
(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潜在 供应商 ,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 。
( 8 ) 供应商 应保证《 响应文件 》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 9 ) 供应商 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 10 ) 供应商 近 两 年内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 11 ) 供应商 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 响应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 未 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 失信被执行人 ” 、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 的记录。
( 12 )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单一来源谈判采用资格后审。
5 .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获取
5 .1 《 单一来源谈判 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 单一来源谈判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叁佰 元整(¥ 3 00.00) ,售后不退。
购买《 单一来源谈判 文件》款项,请以转账形式从参加本次 采购 的 发包人 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到 发包业务代理 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邀请函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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