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主楼消防疏散指示(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清采招第20250256号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主楼消防疏散指示(二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1.7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1.0348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承办单位为清华大学自动化系。
(2)工程范围包含:本项目为既有建筑内改造工程,对既有建筑内强电等其他系统及其设备设施不做任何改动,包含清华大学西主楼、西配楼、东配楼公共走廊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拆除工程、电气工程及相关的吊顶拆除恢复、墙面剔槽恢复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工程。
(3)工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校内。
合同履行期限:90 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为本项目提供代建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6)供应商必须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7)属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工程定点入围企业;(8)施工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要求: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中央国家机关工程定点项目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库里的备案人员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该项目经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6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