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医疗服务公开征集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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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提供日常医疗保健、诊疗、急诊、工伤、入院前的抢救、职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护等医疗服务,员工的常见病、流行病、多发病等诊疗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1.2 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3 最高限价:54万元。
1.4 结算期限及比例:每月完成服务,经招标方相关科室确认后,每月月底前投标方开具符合招标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6 %$ ),招标方办理挂账手续后次月支付给投标方上月的服务费。(招标方支付每期款项前,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以便招标方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招标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5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6 报价要求:总价及分项报价。本服务采用按月度测算费用,汇总年度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总价报价,(包括)医护人员工资(工资、社保、管理费)元/月 $* 1 2$ 月 $=$ (全年全部费用)元/年。总价及分项报价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送,不同时报送的,视为报价无效。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能开展静脉输液业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征信良好,无重大医疗事故。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4 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谈判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3.业绩及其他要求
自 2024 年以来具有 2 个类似项目业绩。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0 23:55附件下载
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医疗服务公开征集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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