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汝阳县青年创业培训基地项目装修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河南
-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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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汝阳县青年创业培训基地项目装修工程项目资
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汝建招2025-1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汝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汝阳县青年创业培训基地项目装修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64.952227万元,招标人为汝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食堂、宿舍的拆除及改造、装饰装修、水电、消防、弱电智能化、防排烟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汝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汝阳县青年创业培训基地项目装修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汝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汝阳县青年创业培训基地项目装修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2 23:59附件下载
汝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汝阳县青年创业培训基地项目装修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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