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面开标)铜陵狮子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道路及排水系统工程
安徽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铜陵狮子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道路及排水系统工程 ;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铜陵市铜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铜陵狮子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区发改审〔2024〕17号) ;
1.4 招标人: 铜陵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1.5 项目业主: 铜陵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1.6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及专项债资金 ;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1.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1.9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1.10 定标方法:本次招标 采用 评定分离。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铜陵狮子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道路及排水系统工程 ;
2.2 招标项目编号: TLGC20250141 ;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TLGC20250141001001 ;
2.5 建设地点: 铜陵狮子山高新区 ;
2.6 建设规模:拟建设铜陵狮子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道路及排水系统工程,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18米,全长约1500米,同时配套建设箱涵、明渠、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及其他辅助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 50801941.62元(含暂列金400万元,暂列金不计税金)。
2.8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
2.9 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载明内容 ;
2.10 项目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11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20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署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不含供热管道工程、燃气管道工程、垃圾处理填埋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注:1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指:提供施工合同(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由建设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若上述资料不能体现相关评审要素的,则另须出具建设单位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未按前述要求提供业绩的证明材料,不予通过。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的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必须能明确反映出单项合同金额,否则不予通过。
3企业业绩仅限以投标单位名称的法人(不含总公司或下属公司)所取得的业绩;若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发生过变更,以至于影响到评审时,投标人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此业绩可与投标人企业评分业绩重复。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无 。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 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8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1 09:15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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