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殡仪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榆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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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6108003536c0274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榆阳区殡仪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408.815797万元,招标人为榆林市榆阳区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心广场改造、临时停车场建设、护坡、喷泉维修、照明、建筑消防改造、雨水管网、变压器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阳区殡仪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阳区殡仪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财务要求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至2024年每年度一份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3提供承诺书,4提供网站查询截图)。(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信用报告下载时间须为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0 15:00附件下载
榆阳区殡仪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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