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阳光饮食平台城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框架协议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河南
一、项目名称: 濮阳市教育局阳光饮食平台城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框架协议项目
二、采购编号: 濮财市直招标采购-2025-19
三、最高限价: 约 200万 元
四、采购需求 :
| 序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 |
|---|---|---|---|---|
| 1 | 濮阳市教育局阳光饮食平台城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框架协议项目 | 选定全品类供应商 ( 增补) | 5 家 | 200 万 元 |
五、服务期限: 1 0 个月 。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 )进 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 承诺书(格 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2供应商入围后必须办理1000万元及以上针对本项目(一次 事故累计限额赔付金额1000万元)的食品安全保险保额,经确认后才允许配送,否则取消入围配送资格。
2.3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 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 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 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合资子公司 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 自拟,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 签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 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 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 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 ), 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 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 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联系。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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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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