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一期水环境公司2025-2026年度辅助运行服务项目公告
安徽
-六安市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舒城县三峡一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舒城一期水环境公司2025-2026年度辅助运行服务采购项目进行 ✓ 谈判采购 □ 询比 采购 ,本项目 ✓ 采购人自主采购 □ 采购 代理机构 为:____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本项目采购范围及内容:主要负责厂区各处理单元的基础运行管理和日常巡检工作,保障各项工艺流程顺畅稳定、处理效果持续达标。运行人员需定时对厂内各类设备和系统进行巡查,实时监控进出水水质、水量变化,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需开展关键设备的日常养护,确保设备高效、安全运行。在水质方面,需定期采集进出水样本,开展COD、BOD、氨氮、总磷等关键指标的化验分析,为工艺调整提供数据支持。此外,还需负责污泥处置的管理,确保污泥处理规范、环保,运行人员要具备基本污水处理常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所有运行人员须服从甲方统一调度安排,项目所配备服务人员数量不低于12人。
2.2服务期限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为一年,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生效之日为准,暂定从2025年10月3日至2026年10月2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单个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市政给排水项目运维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盖公章的业主证明)。
(3)财务要求:2023、2024年财务无连续亏损,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 □ 接受 ✓ 不接受 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 □ 不公开征集 ✓ 公开征集 □ 部分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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