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铁塔2025年能源充电桩业务维护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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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铁塔 2025 年能源充电桩业务维护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茂名铁塔 2025 年能源充电桩业务维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5-16550)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茂名铁塔 2025 年能源充电桩业务维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5-16550)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茂名铁塔 2025 年能源充电桩业务维护采购项目。详见技术规范书。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 1 个,成交份额 100%。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报价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报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茂名铁塔能源充电桩业务维护服务对象主要是 C 端充电桩设备、预计端口数 20000 个。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现场故障处理、日常维修、电路维修、拆闲补忙等内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项目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为 48.66 万元,不含税预算金额为 45.35 万元,本项目合同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本项目合同签订金额。
2.3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2.4 服务要求及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1)、(2)、(3)三项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和承修类;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
(1)上述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原件备查);(2)若供应商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3.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电动车充电桩、换电柜、电力工程维护服务或工程项目)。
证明材料要求:
(1)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1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编号、订单含税金额、订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2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
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
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
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茂名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茂名
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响应信誉承诺函》。
3.5控股管理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与响应。(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3)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3.6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3.7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8 18: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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