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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林权数据整合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5

安徽

发布时间:2025-08-15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庐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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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林权数据整合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5ANNFZ00246

二、项目名称: 庐江县林权数据整合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1包: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65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贰拾叁万捌仟元整(1238000.00元)

第2包: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478号高校三创园1号楼10层

中标(成交)金额:玖拾叁万元整(930000.00元)

第3包: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35号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1-A栋9层

中标(成交)金额: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第4包: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技园H座3层

中标(成交)金额: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 1包:

名称 庐江县林权数据整合
服务范围 负责矾山、龙桥、乐桥等镇约 6600 宗,林权数据整合工作和下一步负责全县的数据汇总汇交入库工作,并形成县级数据库和数据汇交以及技术设计书编制和组织专家评审和系统升级改造。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关于服务范围的要求
服务要求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服务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服务标准要求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

(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公示附件中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第 2包:

名称 庐江县林权数据整合
服务范围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庐江县林权数据整合项目第 2 包负责:泥河、罗河、白山、郭河、金牛等镇约 4100 宗林权项目数据整合和系统升级改造,配合完成数据汇总汇交入库工作。
服务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

(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公示附件中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第 3包:

名称 庐江县林权数据整合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

(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公示附件中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第 4包:

名称 庐江县林权数据整合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

(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公示附件中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兆福,朱圣元,王美志,程为青,郭圣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具体内容请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2.金额:第1包:13523.20元;第2包:11160.00元;第3包:7200.00元;第4包:10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此 项目中标 ( 成交 ) 通知书已 随结果公告 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 服务 系统自行下载领取 。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 吴 工,联系电话: 需解锁【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如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 投标 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 响应 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行政服务中心C幢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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