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厨余分选系统及公辅设备采购安装
重庆
塑料、厨余分选系统及公辅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塑料、厨余分选系统及公辅设备采购安装 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外资〔2021〕496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塑料、厨余分选系统及公辅设备采购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渝北区双龙湖街道方家山村、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重庆市统筹城乡塑料垃圾综合治理(中心城区)项目包含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改扩建工程、界石垃圾二次转运站改扩建工程。其中: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改扩建工程塑料、厨余分选线设计规模为700t/d家庭厨余垃圾分选,设置2条生产线,单条线处理能力不小于30t/h,2条线同时运行处理能力不小于60t/h;界石垃圾二次转运站改扩建工程塑料、厨余分选线设计规模为600t/d家庭厨余垃圾分选,设置2条生产线,单条线处理能力不小于 25t/h,2条线同时运行处理能力不小于50t/h 。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约 6500万元 。
2.4 招标 范围: 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改扩建工程、界石垃圾二次转运站改扩建工程的塑料、厨余垃圾分选系统及公辅设备采购及安装,主要包括厨余分选系统(含上料单元、破碎筛分单元、塑料分选单元、塑料压缩装箱单元、输送单元、竖式压缩单元、电气自控单元及配套设备)、公辅设备的供货、安装、系统集成、调试、试运行指导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
2.5 交货 地点: 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改扩建项目所在地、界石垃圾二次转运站改扩建项目所在地 。
2.6 合同工期:单个项目 合同总工期为 240 天,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 90 天内货到现场,到货验收合格、招标人向投标人移交基础及土建工作面后 90 天内完成安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招标人具备投料条件后 30 天内完成工艺调试,调试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为 30 天。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其他: /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允许 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R 制造商
?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R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R ( 2)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 3)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的设备: 光电分选设备、粗破碎机 。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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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