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公安局购置车辆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密磋商采购-2025-39
2、采购项目名称:新密市公安局购置车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新密磋商采购-2025-39-1 | 插电式混动新能源MPV5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 需解锁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中州大道与经北六路交叉口东800米路南中福汽车园内16号 | 899,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9.69分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1 | 插电式混动新能源MPV | 广汽传祺E8 | 1.8L 悦享版 | 5辆 | 179980元 |
| 2 | 警灯(包含警漆) | / | / | 1套 | 0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余峰、王国亮、李梦跃(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收费金额:15,3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89.6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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