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四川区域电力基建项目工程建设过程监督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四川
(招标编号: CHDTDZ046/18-QT-113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四川区域电力基建项目工程建设过程监督管理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四川省 境内
2.2 项目规模: 四川区域电力基建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 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项目管理 - 四川区域电力基建项目工程建设过程监督管理服务 (CHDTDZ046/18-QT-11301): 施工方案评审,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监督管理、检查和评价,分包检查、评价,档案检查、评价,整改验收复检,现场指导服务,精品工程建设检查、培训、指导、评价,编制工程建设典型案例并通过四川公司审查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管理-四川区域电力基建项目工程建设过程监督管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8.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应具有至少3项电力基建项目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合同业绩,且所提供的业绩需包括以下要求:
①至少包含1项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或风电项目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合同业绩;
②至少1项F级及以上新建燃机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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