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疆新材料(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责任公司73万吨/年煤基高端新材料项目节能评估咨询服务(二次)公告
新疆
-昌吉州
沃疆新材料(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责任公司
73万吨/年煤基高端新材料项目节能评估咨询服务(二次)
谈判采购公告
沃疆新材料(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责任公司73万吨/年煤基高端新材料项目节能评估咨询服务(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沃疆新材料(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责任公司73万吨/年煤基高端新材料项目节能评估咨询服务(二次)(项目编号:0747-2560SCCXJ180)
1.2 采购人:沃疆新材料(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沃疆新材料(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责任公司73万吨/年煤基高端新材料项目节能评估咨询服务,选择一家服务机构,划分为 1个 标包。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 根据《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相关法规、标准、文件要求,完成沃疆新材料(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责任公司73万吨/年煤基高端新材料项目(分两期建设,分期建设内容以可研报告为准,两期报告合并为一册。)的节能和碳排放水平、实施影响和降碳措施等进行评估报告的编制、报送、专家评审、修改、通过审查等相关工作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供应商一次性提供资料清单,采购人提供完整齐备的所有资料,40个日历日内完成沃疆新材料(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责任公司73万吨/年煤基高端新材料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含碳排放评价)及完成报告所必须的各项工作,并提交主管单位审查。
2.3 服务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2.4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备独立编制技能评估报告书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具有1项省级及以上主管单位批复的化工类项目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业绩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获得批复的文件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包括首尾盖章页、体现合同关键内容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及双方盖章页)。
(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内,需体现出上述要求的查询相关结果)。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化工或电力或建筑)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方向)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供应商至少为项目负责人缴纳了6个月社保(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完税凭证,包括税收缴纳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且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谈判响应均无效。
3.5被列入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采购人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1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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