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常信乡新华村苗种繁育车间建设项目(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
贺兰县常信乡新华村苗种繁育车间建设项目(二次)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贺兰县常信乡新华村苗种繁育车间建设项目(二次) 已由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贺兰县常信乡新华村苗种繁育车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贺发改复 [2025]92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生保障项目资金 300万元,区级专项资金100万元,剩余300万元用2026年乡村振兴资金予以保障 ,招标人为 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苗种繁育车间 2栋,配套相应附属设施等 ;
2.2建设地点: 贺兰县常信乡新华村 ;
2.3计划工期: 260 日历日;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一 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 (含三级)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08 月 13 日至 202 5 年 08 月 20 日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9月05日 09 时 00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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