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2025年度张承坝上地区(潮滦河源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建设招标公告
河北
丰宁满族自治县2025年度张承坝上地区(潮滦河源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建设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宁满族自治县2025年度张承坝上地区(潮滦河源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建设 已由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以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张承坝上地区(潮滦河源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承审批字[2022]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丰宁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丰宁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涉及18个乡(镇)171个村,共计10852个作业小班。 2 建设内容:丰宁满族自治县2025年度张承坝上地区(潮滦河源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建设项目建设范围总计284000亩,包括人工造林60000亩,退化林修复84000亩,封山育林140000亩。 丰宁满族自治县2025年度张承坝上地区(潮滦河源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建设(人工造林):以营造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等防护林为主要任务,通过因地制宜种植针针混交、针阔混交等多形式混交林,主要在“滦河-兴洲河”区域、“潮河源头”区域实施人工造林作业面积共计60000亩。 丰宁满族自治县2025年度张承坝上地区(潮滦河源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建设(封山育林):在“滦河-兴洲河”区域、“潮河源头”区域采取半封和部分小班实施补植补造、围栏封育的方式来改善林分状态提高林分质量为目的实施的封山育林14万亩。 丰宁满族自治县2025年度张承坝上地区(潮滦河源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建设(退化林修复):主要以抚育+补植和抚育+扩穴+补植修复模式在我县“滦河-兴洲河”区域,“潮河源头”区域实施退化林修复作业面积共计84000亩。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实行兼投不兼中的规则,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评标时所有标段同时评审,如果同一投标人被推荐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结果公示阶段保留其按自然顺序排列靠前标段的中标人资格,取消其后续标段中标人资格,中标结果将顺延第二名,以此类推。 4计划工期: 4.1工程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4.2工程管护期限:三年,自2025年8月始至2028年8月止。 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需具备林业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造林技术工中级及以上资格,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林业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造林技术工中级及以上资格。(专业技术人员以证书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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