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药品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项目概况
受 莆田市第一看守所 委托, 对[350301]FJZHGC[CS]2025001-1、莆田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药品采购(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莆田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药品采购(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6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1]FJZHGC[CS]2025001-1
项目名称:莆田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药品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1(莆田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药品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 1,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7029900-其他医药品 | 其他医药品 | 1(批) | 否 | 满足在押人员日常药品需求 | 1,5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方面许可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说明。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或最新标准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或最新标准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5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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