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横三路(海莲路至纵二路)一期道路工程
浙江
东港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横三路(海莲路至纵二路)一期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东港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横三路(海莲路至纵二路)一期道路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40204 万元,工程费用 33677 万元,其中本标段的建安工程造价 134.3123 万元,建设规模: 本工程道路面积约2554平方米,其中混凝土道路面积约1880平方米,人行道面积约674平方米,现状原土开挖 约 13307立方米,指定地点塘渣挖、运、回填 约 9817立方米;DN300~DN400雨水管约223米。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横三路K0+30~K0+200的路基开挖、塘渣换填、混凝土路面新建、人行道新建、雨水系统、交通标志、路灯照明等工程施工。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 134.3123 万元。
2.3 施工工期: 40 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 达到(不低于 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 企业经理、 ?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 来 □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职称: /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三)其他:
?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 ? 采用评定分离, R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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