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新区、福耀家园小区配套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
福耀新区、福耀家园小区配套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耀新区、福耀家园小区配套道路工程 已由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沧审批核〔2023〕112号、沧审批核〔2022〕15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市沧海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市沧海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4855.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约85876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27294.01平方米。建设地点:北起黄河东路,南至东方路。2.2.2计划工期:85日历天。2.2.3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2.4其他:/。
2.2招标范围:该项目为配套道路工程,路线全长约370m,道路规划红线宽25m,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94.555455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三)其他(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4)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远程异地)”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3)收费标准:参考国家有关规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算。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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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9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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