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数字电声警报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5-118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数字电声警报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12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洛直政采磋商(2025)0112号-1 | 采购内容为23套数字电声警报设备(壁挂式)、1套多媒体数字电声警报器 | 需解锁 | 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春兰路30号 | 816,7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3.01分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1 | 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数字电声警报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夏海洋、王红松、马勇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标准收费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13,883.9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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