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新店镇东湖船坞乡村民宿EPC+O项目
安徽
霍邱县新店镇“东湖船坞”乡村民宿EPC+O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E341522001002809
二、项目名称: 霍邱县新店镇 “东湖船坞”乡村民宿EPC+O 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 新店镇黄泊渡村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 霍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 霍邱县新店镇街道
六、项目类型: 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霍邱县新店镇 “东湖船坞”乡村民宿 EPC+O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00 ?O。主要建设黄泊渡市集、黄摆精舍、民宿等工程。配套建设黄泊渡网红小菜园、混凝土拱桥、泊岸配套、西瓜主题乐园装置及游乐设施、室外道路、人居环境提升、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等工程。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九、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十、计划工期: 建设工期 12 0日历天(包含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项(业)工程设计及与设计相关的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其他技术服务等),运营服务期10+10年,运营期满后,同等条件下,运营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 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 2)设计资质要求: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运营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B证,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否则该证书无效。
(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须独立设置,不能由一个人同时兼任。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允许联合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3家,分别承担设计工作、施工工作、运营工作。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运营单位担任,联合 体 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设计单位须满足本项目全部设计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满足本项目全部施工资质要求,运营单位须满足本项目全部运营资格要求。其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 EPC+O总承包合同。
十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 -采购-施工-运营(EPC + O)总承包模式发包,即交付时完成工程范围内所有内容,功能齐全,确保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探、测量、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及相关专项(业)工程设计、采购安装、施工总承包、配套工程施工及其他技术服务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运营期间项目维修费用由运营企业承担。
十三、标段数: 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 202 5 年 8 月 12 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 202 5 年 9 月 2 日 9时00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2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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