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0-ZXGL-C2025-0011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6.80878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更换火灾报警控制器主机及气体灭火系统控制设备,增加防火卷帘控制模块、维修风机控制柜、增加远程直启功能的风机线路及模块控制等,规范设置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维修更换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 具体 见工程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最新且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最新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 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最新且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最新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响应文件不需提供证明材料,评标时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7.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5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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