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文枢初级中学电动车车棚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附件下载
南京市文枢初级中学电动车车棚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SZC-320104-HCZB-C2025-001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文枢初级中学电动车车棚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1.5497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文枢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31.55万元 最高限价:31.5497万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南京市文枢初级中学电动车车棚建设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南京市文枢初级中学电动车车棚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文枢初级中学电动车车棚建设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第一,确定排序后核查资质审查资料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完成,审核结果如实报备至采购人。
第二,如排序第一名提供的文件存在问题,将按市财政局文件的处罚标准执行。
第三,如第一名存在问题不能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排序确定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或者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企业资质: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以及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半年(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和劳动合同(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提供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招标期间对本单位进行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并截图。(提供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8 17:00附件下载
南京市文枢初级中学电动车车棚建设工程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