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鱼河农场粮食烘干厂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榆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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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鱼河农场粮食烘干厂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E6108003536c02760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榆林市鱼河农场粮食烘干厂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07.10844万元:自筹资金35.831723万元,招标人为榆林市鱼河农场。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890平方米,其中:丙类原料库1250平方米,丙类加工车间1640平方米,配套钢板仓及烘干塔设备、地磅、室外场地硬化等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林市鱼河农场粮食烘干厂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林市鱼河农场粮食烘干厂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标段名称:榆林市鱼河农场粮食烘干厂项目: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且未被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为未被限制投标资格的人员。
3.2 标段名称:榆林市鱼河农场粮食烘于厂项目: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还应具备下列要求:
3.4.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的营业执照或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
3.4.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2022-2024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录入并可查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4)提供承诺书,(5)、(6)提供网站查询截图)。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列入信用中国
. 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 gov.cn/)。
3.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7 10:00附件下载
榆林市鱼河农场粮食烘干厂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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