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园博园基础设施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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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园博园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50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园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主展馆、秦东阁、花果园艺街、管理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大门管理用房、服务点及驿站等停车场、道路桥梁、硬质铺装、室外管线、排灌站、活动场地、城市展园等区域内单项估算20万元以下的基础设施完善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园博园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园博园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8 18:00附件下载
连云港园博园基础设施完善工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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