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电仪维保服务
江苏
-南京市
附件下载
第一章 采购公告
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电仪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747-2560SCCJS330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对如下项目进行采购。
项目名称: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电仪维保服务
项目编号:0747-2560SCCJS330
采购范围:维保范围包括主生产装置(BANC1+BANC2)和物流区域。项目主要由两套AT88主装置以及建设界区内的供电、供水、供气和生产性污水、废气处理、公用工程等组成,分为一期装置和二期装置电气和仪表的维保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采购预算:/
服务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长丰河路389 号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2025 年 1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证书。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供应商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扫描件
供应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证书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 年度至2024 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审计报告正文扫描件
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
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3 业绩要求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具备至少一份在石油化工、煤化工、核电等易燃易爆环境下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0 万的维修和保运业绩(至少包含装置类电气、仪表维保的相关内容)。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业绩清单 合同首页 合同范围页 合同金额页 合同签章页 合同时间
其他:供应商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用户名称、金额、签订日期以及签章页等。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应信息(例如金额),则须提供合同的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例如提供结算单或者发票等证明材料等)。上述资料如不提供、不清晰或有虚假信息,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2.4 信誉要求
(1)供应商自2021 年1 月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以及供应商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声明: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2)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承诺书并盖章。
2.5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无。
2.6 联合体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5 17:00附件下载
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电仪维保服务.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