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能新能源(东营)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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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山能新能有限公司。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项目名称:山能新能源(东营)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SNFZ-XNYJT-T2025092698
1.3 采购范围及要求:一般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律咨询服务:对采购人有关业务和各类纠纷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法律文书服务:为采购人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备忘录、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纪要等。根据采购人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法律建议书等法律事务文书。
(3)项目综合法律服务:针对采购人经济贸易项目或其它项目、维稳和舆情、安全和环保管理等提供参与式、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出具简要法律建议及项目所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4)合同服务:审查、修改单位日常经营合同(如施工总承包合同、各类协议等)。协助起草常用合同模板,建立合同标准化体系。
(5)协助采购人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维稳管理、舆情管理、安全环保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6)为采购人投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安全环保、维稳和舆情管理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7)为采购人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协调劳资关系。拟订、审查劳动合同,办理涉及人力资源、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职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合同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8)应采购人要求,就采购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建议。
(9)知识产权服务:为采购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采购人完善保密制度和保密合同。
(10)协助采购人完善采购人各权属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11)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12)法律培训服务:根据采购人的需要,为提高采购人职员的法律意识,以座谈会、讲座等方式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合同履约期内不少于4 次。
(13)法律信息服务:不定期向采购人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信息。
(14)服务内容扩展:所涉及法律服务内容将适用于采购人投资设立的其它子公司、隶属于东营市的同级、下属及代管机构。
(15)建立采购人的法律档案、业务档案,防止公司合法权益因疏忽而受损失;竞标人应当建立为采购人服务的工作日记,原则上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16)对采购人所涉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参与和解、调解,需要时无条件代理参加诉讼或仲裁。
(17)合规与风险防范:对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进行合规性审查,提出修改建议。针对单位特定业务(如项目招投标、重大决策、安全环和舆情管控)提供合规风险评估报告。
(18)为采购人提供其他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专项服务内容包括:
(1)竞标人代理采购人参加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或办理重大非诉法律事务时,双方需另行签署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相关费用。
(2)代理采购人参与诉讼、调解、仲裁或行政处罚、听证等司法及行政程序,并准备相关法律文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3)为采购人提供其他资产并购、企业分立、合并、资产重组等专项法律服务。
(4)为采购人收购或者转让股权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5)为采购人收购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6)为采购人融资发行债券、注入外资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1.3.1 工期:一年
1.3.2 最高限价(元):49 万元(包含:一般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
一般法律服务:10 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专项法律服务:根据甲方的业务需求及业务性质由双方协商确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给予甲方不低于同行业收费的 优惠。(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行业收费的八折优惠)。 专项法律服务需另行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本服务期间到现场指导、驻守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设备设施、车辆、食评审、交通、食宿、会务费、专家费等)及产生的文印费等相关费用已在总价中,由竞标人负责。
1.3.3 结算付款方式:
一般法律服务费用:根据半年度考核情况按期支付;每期支付一般法律服务费用总额的50%。
专项服务费用:服务完成后一次性全额付款。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2 资质要求:
基本要求:依法设立10 年以上,信用等级AA 及以上,专职律师20 人以上,有执业许可证,且经律师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考核备案合格,有同类单位服务经验(如国企、事业单位或同行业经验优先);
团队要求:指派的律师需具备法律执业资格,有 10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且无不良执业记录。有海上风电项目或其他新能源项目、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法律服务经验者优先,熟悉建设管理、海域使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业与民用建筑、劳动纠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海上风电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规划选址、环保等政策规定。同时,要了解与风电项目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以便更好地从法律角度确保项目合规。擅长海上风电项目施工风险防控,并在发生纠纷时,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能够与业主、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等各方主体有效沟通,了解需求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且有固定服务团队。同时,需服从企业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提供优质服务;
2.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4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一年内(2024 年1 月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6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8 17:00附件下载
山能新能源(东营)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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