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区域机场管理分公司2025年助航灯光备件及耗材采购项目公开竞价比选采购公告
云南
-丽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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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区域机场管理分公司2025 年助航灯光备件及耗材采购项目竞价比选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5-03-063)
1.竞价比选采购条件
本竞价比选采购项目文件已获批准,采购人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丽江区域机场管理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竞价比选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比选。
2.项目概况与竞价比选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丽江区域机场管理分公司 2025 年助航灯光备件及耗材采购项目。
2.2 采购范围:丽江区域机场管理分公司计划采购一批助航灯光备件及耗材,具体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3 最高限价:99.432783 万元(含税),其中,丽江机场 2025 年助航灯光系统设备备品备件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 26.72 万元(含税),丽江机场 2025 年助航灯光耗材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 71.7 万元(含税),宁蒗泸沽湖机场助航灯光备品备件最高限价为 1.012783 万元(含税)。
2.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交付。
2.5 交货地点:丽江三义国际机场及宁蒗泸沽湖机场。
2.6 质量要求:产品需满足相关行业质量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2 资质要求:响应人拟供助航灯具备品备件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且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通告目录内可查有效。提供证书扫描件及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通告目录截图。
3.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响应,但同一设备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响应;响应人若为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响应的设备代理授权书。
3.4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 1 人,提供有效期内的正反面身份证扫描件。
3.5 信誉要求:
(1 )响应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进行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查询截图时间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
(2 )响应人未被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查询截图时间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比选。
注:本项目对成交候选人公示时还将公示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公示的其他内容(如企业及人员业绩、人员资格等)。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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