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矿业集团新安煤业有限公司工作面综合物探及防治水安全论证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河南
-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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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及要求
1.1 项目概况: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三十六条及山东能源集团、枣矿集团相关规定,工作面开采前义须实施不少于三种物探,其中至少 2 种物探方法(优先应用直流电法)用于测水,并开展专项防治水安全开采评价;
1.2 内容及范围:31607工作面综合物探及防治水安全论证技术要求;
1.3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技术要求内容;
1.4 交货地点/实施地点/建设地点:新安煤业;
具体要求见下表:
| 标段 | 服务期 | 需求单位 | 最高限价 (元) | 备 注 |
| 标段一 | 接到矿方通知后3日内到现场采集数 据,10日内提交探测成果报告,15日内 提交防治水安全开采论证中间报告,20 日内提交终稿并通过专家组评审 | 枣庄矿业集团 新安煤业有限 公司 | / |
结算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2)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新安煤业有限公司31607 工作面综合物探及防治水安全论证项目,且资料全部移交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2.2 资质要求:从事矿井水害防治相关领域研究的高等院校、研究院所或相关企业等单位机构;具备完善的开发研究设备、研究手段和研究队伍;
2.3 人员要求:为保证项目高质量开展,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对相关领域有充分的了解,并承担过与该项目相关的主要负责人;2.4 业绩要求:2022 年以来开展过同类型工作面探查及防治水安全开采评价相关领域项目;2.5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3 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近 3 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
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
常企业名录管理;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2.8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7 17:00附件下载
枣庄矿业集团新安煤业有限公司工作面综合物探及防治水安全论证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谈判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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