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柔性引才(法治能力提升)(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JTHY(GK)2025-008-2
项目名称: 莎车县柔性引才(法治能力提升)(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3500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莎车县柔性引才(法治能力提升)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为莎车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共46个提供法律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莎车县柔性引才(法治能力提升)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为莎车县37个乡镇(街道、管委会、场)以及全县566个村(社区)组建法律顾问团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根据服务要求内容完成该项目,服务期为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本项目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标项一、二:供应商需具有SF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备注:分所参与投标需要提供总所的授权书;
2、授权人参与投标提供律所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及负责人资格证明;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投标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负责人或授权人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
4、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律所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5、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零申报的企业需提供税务局的零申报证明及投标截止日内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的无欠税证明);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
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9、具有履行该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0、标项一不接受联合体;标项二接受联合体(备注:1、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双方SF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2、如分所组成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总所授权书及联合体协议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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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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