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敬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公交集团132辆纯电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江西
宜春公交集团 132辆纯电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 的 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 08 月 2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宜春公交集团 132辆纯电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 敬林 -YC2025-002
预算金额 : 158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158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项 目 名 称 | 数量 | 单位 | 招标 控制价 | 采购需 求 | 备注 |
|---|---|---|---|---|---|
| 宜春公交集团 132辆纯电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 | 1 | 项 | 1580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 投标人须分批交付电池包,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 30天内至少完成20辆电池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并交付至招标人正常运营,每延期一天按200元/车进行处罚;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0天内完成剩余车辆电池设备的安装、调试,且将车辆交付至招标人正常运营,每延期一天按200元/车进行处罚。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未完成正常交付或所提供货物不符合国家、江西省有关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细则要求,导致招标人无法获取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 投标人 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
4. 落实政 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 购 。 对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 10% 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 。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8 17: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