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中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津陕协作)资格预审公告
陕西
-宝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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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中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津陕协作)资格预审公告(招标编号:SHJS2025(005)号)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凤县
一、招标条件
本凤县中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津陕协作)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津陕对口协作资金约800万元,招标人为凤县河口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施工一标段:仰斜式路肩墙290m,铅丝石笼150m;施工二标段:仰斜式路肩墙265m,75*150cm排水沟60m,300*170cm排水沟50m;施工三标段:护岸2188.7m,生态步道8800m2,道路修复及拓宽931.77m22,2*2m单孔混凝土箱涵1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县中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津陕协作)一标段;(002)凤县中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津陕协作)二标段;(003)凤县中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津陕协作)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凤县中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津陕协作)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
2、中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一年(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4、申请人须提供企业类似业绩一份(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网查截图、完工证明或峻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登记表相关证明资料;
5、中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6、申请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2022年1月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或打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8、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具有良好的财务履约能力;;
(002凤县中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津陕协作)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
(001凤县中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津陕协作)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003凤县中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津陕协作)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
(001凤县中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津陕协作)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5 17:00附件下载
凤县中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津陕协作)资格预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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