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轮渡柴油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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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轮渡柴油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BGJCY-071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轮渡柴油采购及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6.1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2.2服务期:中标单位有效供货期为1年(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计)或预算执行完毕或采购数量到达为止; 2.3招标范围:轮渡船舶柴油(国VI)采购及服务(符合国家最新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每吨柴油报价不得高于供油当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的最高零售价的92%,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投标。 2.7招标规模及预算(含13%增值税):预计全年采购数量为320吨(以实际供油量进行结算,密度统一按0.845计算),采购预算226.1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轮渡柴油采购及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轮渡柴油采购及服务:
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1.2 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柴油);分公司投标则提供其总公司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1.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信用信息报告,信用报告中不得存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情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或网址截图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如未按要求提供,则以官方网站实际查询情况为准);
1.4 纳税要求: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如未按要求提供,则以官方网站实际查询情况为准);
1.5 供油船舶要求:投标人须拥有(自有或租赁)供油船舶且吨位不小于100总吨,所提供的船舶应是经海事部门备案登记(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
编入投标文件中);
1.6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承诺书应能体现以下内容:
1投标人能符合海事部门的安全及其他要求;
2投标人具有在长江南京段能按照合同约定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为招标人提供柴油加装业务的能力,双方配合供油,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执行;
3投标人承诺在供货时能提供油品出厂检测报告,保证油品质量合格,计量准确。
1.7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全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平均每月(以总供油量12个月)有过500吨及以上水上供应船舶用燃油的经营业绩(提供合同、供油发票扫描件,日期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总供油量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以发票开具数量、金额为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1.8 承诺书:投标人承诺真实履约本项目,如未能真实履约本项目,或者在审计过程中查出有违规、违法事项,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无条件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第三方的审计。(提供《接受甲方审计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5 17:30附件下载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轮渡柴油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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