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国中小城市现代化卷灵武篇》编撰出版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3166
项目编号: ZAH-ZC-2025058
项目名称: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国中小城市现代化卷·灵武篇》编撰出版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9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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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国中小城市现代化卷·灵武篇》编撰出版服务采购项目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国中小城市现代化卷·灵武篇》编撰出版服务采购项目 | 其他服务 | 1 | 编撰出版《中国中小城市现代化卷・灵武篇》。 | 980000.00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98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初稿;9月5日前经采购人确认后交付书稿至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12月31日前完成作品的出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5)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5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