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工业车辆零部件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安徽
-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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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工业车辆零部件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工业车辆零部件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编号:GN2025-07-5813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工业车辆零部件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9.3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6800平方米。建设地点为肥西经开区方兴大道快速路以北、集贤路以西。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号厂房、二号厂房、研发楼、倒班宿舍楼、食堂、地下车库、1#门卫、2#门卫、污水处理站、固废库、危废库,厂区及附属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95000平方米,其中最大厂房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一期建安工程费约22500万元,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基坑支护检测、工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水电安装检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节能和保温检测、钢结构检测、道路管网检测、沉降观测、室内环境监测、幕墙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等其他本工程实施及验收需要进行检测的全部项目,具体范围以国家或地方性法规标准、招标人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为准。
2.4 服务期限: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证书签发之日止,并满足工程实际进展需要。
2.5 服务地点:肥西经开区方兴大道快速路以北、集贤路以西。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现行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的要求。
2.7 合同估算价:70.0万元。
2.8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或2或3资质: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资质证书仍在有效期内。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3)投标人取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注:以上情形均以开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2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试验检测师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或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2)拟任技术负责人须持有试验检测师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或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3.3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8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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