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变电室部分配电柜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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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变电室部分配电柜改造工程”(项目编号:ZCMJZBYC2025-032)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变电室部分配电柜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ZCMJZBYC2025-032
三、预算金额:28.6198 万元(含税),按实际工程量,以甲方审计审定金额为准,据实调整。是财务预算内项目,费用由长春邮区中心承担,投标单位需根据工程量清单报总价和单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该项目所有金额均为含税价格。
四、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本项目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变电室部分配电柜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中标供应商须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 行结算。
4.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征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6.中标供应商负责项目的所有工程施工验收确保此工程符合国家标准。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 天工作日完成施工及验收。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 日通知乙方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公司承担责任。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 包,中标1 家供应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的 供 应 商 , 被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5.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情形】应否决其投标。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 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6.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 180 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9.其它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
10.纳税及社保要求:供应商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供应商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1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1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具备供应商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办理 CA 证书
登 录 “ 中 国 邮 政 电 子 采 购 与 供 应 平 台 ”( 网 址 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2.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2 16:00附件下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变电室部分配电柜改造工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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