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机关食堂及物业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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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
,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机关食堂及物业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机关食堂及物业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ZCMJZBYC2025-027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本项目采购采购吉林市分公司机关食堂及物业保洁服务,在市分公司机关范围内服务。2.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 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3.中标供应商须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同时中标供应商派驻的员工须使用邮储银行卡作为工资卡。4.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食堂)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征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物业保洁)。5.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1.采购预算:每年预算金额104.18万元,两年预算合计金额208.36万元(总价最高限价),所有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每年食堂外包费用44.44万元(食堂单项最高限价),根据整体费用按月进行结算;该费用不包含食材费用;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堂工作所必要的场地、设备、器具以及能源基础设施;采购人承担食堂的采暖费、水、电、燃气、设备维修费、低值易耗和卫生费。对于周末期间产生的业务招待用餐及员工加班用餐,餐次低于(含)10人(按10人计算),支付300元服务费;餐次在10 人以上,50人(含)以下的,支付400元服务费;餐次在50人以上的,支付600元服务费。
每年物业保洁外包费用59.74万元(物业保洁单项最高限价);其中保洁所需的工具耗材由采购人提供(拖布、清洁剂、擦手纸、大盘纸、洗手液、消毒液等);假日服务费按120元/次支付,不足一天按60元/次支付。
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实际服务月数)据实结算。是 财务预算内项目,投标单位需报总价和单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预算限价表见下表:
| 名称 | 时间 (月) | 单价 | 数量 | 预算 (万元) | 两年预算金额 (万元) |
| 食堂外包 | 12 | 5.43(元) | 81840 (次) | 44. 44 | 88.88 |
| 12 | 5.43(元) | 81840 (次) | 44. 44 | ||
| 物业保洁 外包 | 24 | 1.68(元/ m22/月) | 29634(m2) | 119.484288 | 119.484288 |
| 合计 208.364288 | |||||
| 备注:1.食堂外包预算金额=单价*数量(餐次)/10000 2.物业保洁外包预算金额=单价*数量(平方米)*服务时间 |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在评标过程中,对于每年食堂外包费用报价低于40万元(含税)的,或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 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本项目 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 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注: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 的数量及金额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 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 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 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招标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招标方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注: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208.36万元;食堂单项最高限价为:88.88万元;物业保洁单项最高限价为:119.484288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包,中标1家供应商,备选供应商1家。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5.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
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
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
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6.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
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
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
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
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
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
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8.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
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
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餐饮管理、物业管理等内容,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9.其它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
10.投标人具备承包(代管)食堂(酒店)经验,即有固定场所餐饮服务经验(外卖、配送餐形式的服务单位除外),有一定规模,经营实力强,无食品卫生、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具备从事物业管理等项目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物业管理的能力。
11.相关岗位需持证上岗,厨师、面点师、营养师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相关人员应持特种设备管理证书、电工证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2.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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