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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裕集团惠州实业有限公司二分厂前绿地混凝土路面硬底化工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

惠州市

发布时间:2025-08-07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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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广东省广裕集团惠州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裕集团惠州实业有限公司二分厂前绿地混凝土路面硬底化工程项目(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50604970601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东省广裕集团惠州实业有限公司二分厂前绿地混凝土路面硬底化工程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人民币165561.10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2140.91元),招标人为广东省广裕集团惠州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广东省广裕集团惠州实业有限公司二分厂前绿地混凝土路面硬底化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东省广裕集团惠州实业有限公司二分厂前绿地混凝土路面硬底化工程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东省广裕集团惠州实业有限公司二分厂前绿地混凝土路面硬底化工程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

1提供相关承诺,格式可参考《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2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3种证明材料之一:

1提供相关承诺,格式可参考《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3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格式可参考《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格式可参考《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相关

承诺,格式可参考《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3)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首次响应文件提供承诺,格式可参考《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7)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8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15日 17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 11时00分递交方式: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8日 11时00分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

七、其他

详见后附《广东省广裕集团惠州实业有限公司二分厂前绿地混凝土路面硬底化工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需求、图纸、工程量清单详见代理机构官网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广裕集团惠州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乐路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小内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广裕集团惠州实业有限公司二分厂前绿地混凝土路面硬底化工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06049706012

2、项目名称:广东省广裕集团惠州实业有限公司二分厂前绿地混凝土路面硬底化工程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65561.10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2140.91元)

5、采购需求:

(1)主要内容包括:广东省广裕集团惠州实业有限公司二分厂前绿地混凝土路面硬底化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供应商必须对项目整体工程及服务全部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工程地点:广东省广裕集团惠州实业有限公司二分厂前绿地

6、工期:按采购人签发开工通知之日起计,30日历天内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相关承诺,格式可参考《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2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3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相关承诺,格式可参考《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3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格式可参考《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格式可参考《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相关承诺,格式可参考《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3)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首次响应文件提供承诺,格式可参考《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7)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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