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景德镇高新区新能源厂房项目安装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江西
-景德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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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高新区新能源产业标准厂房(一期)项目经理部安装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IFB2025-08-06612959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景德镇市高新区新能源产业标准厂房(一期)项目经理部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概况:景德镇市高新区新能源产业标准厂房(一期)项目位于景德镇市高新区科技大道东侧龙腾路南侧,总占地面积 112.32亩 ,建设总建筑面积约 56445.31m2,建设内容包含:建筑与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场地平整土石方等。
招标范围:景德镇市高新区新能源产业标准厂房(一期)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拟分为1个标段。具体工程见工程量清单。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按施工图设计要求进行模板及脚手架工程施工(详细工程量以施工图为准),包含但不限于:101#安装工程、102#安装工程、103#安装工程、104#安装工程、105#安装工程、106#安装工程、107#安装工程、108#安装工程、109#安装工程、110#安装工程、111#氮气站安装工程、112#安装工程、113#安装工程、114#安装工程、调压站安装工程、室外安装工程、2-1#安装工程、2-2#安装工程、2-3#安装工程、2-4#安装工程。
(2)实施周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日止。
(3)其它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招标编号IFB2025-08-06612959)。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其企业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参与项目投标。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4)业绩要求:
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有效合同的复印件。
(5)信誉要求:投标单位信誉良好,诚信度较高,合同履约率100%;
(6)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其母公司、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包件中同时投标。
(7)所有入围单位若要承揽本项目工程,必须满足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准入要求方可承建工程项目。
四. 招标文件时间安排
预计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8月7日10点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5年8月7日10点至2025年8月12日10点
投标人澄清提问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10点
澄清补遗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10点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10点
资格预审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10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10点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7日10点
评标时间:2025年8月27日10点3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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