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农集团科创中心项目一期一阶段研发实验楼A及辅助用房施工质量检测服务采购(二次)
江苏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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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扬农集团科创中心项目一期一阶段研发实验楼A 及辅助用房施工质量检测
服务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包号:0747-2560SCCJS133/01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扬农集团科创中心项目一期一阶段研发实验楼 A 及辅助用房施工质量检测服务采购(二次)的招标人为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扬农集团科创中心项目一期一阶段研发实验楼A 及辅助用房施工质量检测服务采购(二次)
招标范围:扬农集团科创中心项目一期一阶段研发实验楼A 及辅助用房施工质量检测服务采购,包括与项目有关工程的质量检测:包括桩基检测、材料检测(含幕墙)、建筑沉降观测及基坑监测、防雷检测等,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服务地点:扬州市东南片区,南临开发东路、东临大学南路
服务期限:项目全周期。预计 18 个月,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起始点,至项目投用。当委托方通知进行检测时,受托方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受托方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内容中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2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测绘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需包括
工程测量);
4基坑监测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其中第34项资质要求如投标人不具备者可采用分包的形式,但不得低于上述资质,并附有分包意向书。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
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需包括工程测量)证书扫描件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无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1 个单项合同金额 80 万元及以上的第三方工程项目质量检测业绩(至少包含材料检测或桩基检测),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合同首页 合同服务范围页 合同金额页 合同签章页 其他:若合同内容不能体现出合同金额、签订日期等相关要求的指标,可提供建设单位的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
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所在地未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提供未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承诺书。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提供2025 年4 月-6 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具备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经投标单位任命。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最终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影响发包人办理工程建设相关(3)最终中标人须具备在项目所在地执行检测工作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项目负责人证书及社保证明扫描件;
不阻碍或影响发包人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的承诺书扫描件; 具备在项目所在地执行检测工作的资格和能力的承诺书扫描件。
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1 17:00附件下载
扬农集团科创中心项目一期一阶段研发实验楼A及辅助用房施工质量检测服务采购(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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