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新一中初级中学名校+教育共同体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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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新一中初级中学“名校+”教育共同体校服采购
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新天宏THZ2025-56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高新一中初级中学“名校+”教育共同体校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市当中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安市高新一中初级中学“名校+”教育共同体校服采购数量详见采购需求,最终以实际定购套数为准。
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002标段(其中001标段即一标段:夏季运动套装、春秋运动套装、冲锋衣,002标段即二标段:西装套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市高新一中初级中学“名校+”教育共同体校服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
项目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002西安市高新一中初级中学“名校+”教育共同体校服采购项目)的投
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
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
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
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1 17:00附件下载
西安市高新一中初级中学名校+教育共同体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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