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2024年教学区教学楼维修-13、14、16号教学楼屋面翻新工程()招标公告
湖北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南民族大学2024年教学区教学楼维修-13、14、16号 教学楼屋面翻新工程(HBSJ-202507FJ-17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07FJ-17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南民族大学2024年教学区教学楼维修-13、14、16号 教学楼屋面翻新工程已由中南民族大学以中南民族大学关于同意开展2024教学区教学楼维修-13、14、16号 教学楼屋面翻新工程的意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南民族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中南民族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中南民族大学13、14、16号教学楼
建设规模:屋面总面积约1094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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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中南民族大学校内13号、14号、16号教学楼防水屋面进行维修改造,屋面总面积约10940m2。维修改造内容包括屋面及女儿墙防水层、原有设备基础防水层、防水保护层、屋面保温层、屋面雨水管、屋面变形缝等进行拆除并翻修改造。
标段划分:本项目整体作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05
合同估算价:467.00万元
2.3其他: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09-05。本项目质保期:质量保修期从项目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时间起算,屋面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5年(其他质保期限按国家规定标准要求执行)。保修期满后中标人仍须对项目故障承担维修义务,维修仅收取必要材料成本费用,双方对于保修期后维修服务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承诺只承担本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此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2)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显示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对应划型行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划型为建筑业(工程的施工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按其要求填写相关数据或提供相关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相关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0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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