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武侯区民办学校校园餐及食堂经费管理专项审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一、项目编号:N5101072025000193
二、项目名称:武侯区民办学校“校园餐”及食堂经费管理专项审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二段188号1栋36层3601号、3602号 | 557,000.00元 | 93.8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3030000 | C23030000 审计服务 | 武侯区民办学校“校园餐”及食堂经费管理专项审计服务 | 武侯区内民办中小学校和民办幼儿园 | 审计报告要求:(1)问题分类定级:按严重程度分为重大违规(如资金挪用、食品安全隐患)、一般违规(如票据不全)、管理瑕疵(如台账不规范)。(2)整改建议: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如完善内控流程、清退违规资金)、制度优化建议(如建立供应商黑名单)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工作开始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计及验收,整改跟踪服务按照采购需求执行 |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生餐营养指南》(WS/T 5542017)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跃新 、 熊三樱 、 袁春丽 、 陈疆琳(采购人代表) 、 吕学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遵循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依据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的约定,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按照收费标准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后收取。 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其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888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1:592,500.00元。
2、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为:51010725210200010426。
3、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C23030000 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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