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锦康司法鉴定中心日常鉴定耗材及鉴定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
-昆明市
附件下载
昆明锦康司法鉴定中心日常鉴定耗材及鉴定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为昆明锦康司法鉴定中心日常鉴定耗材及鉴定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XZB-2025-0714),项目招标人为昆明锦康司法鉴定中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昆明锦康司法鉴定中心日常鉴定耗材及鉴定设备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GXZB-2025-0714。
2.3 招标范围:在服务期内完成招标人日常鉴定工作所需耗材及鉴定设备等供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4 项目预算:80 万元/年,实际采购数量按招标人实际需求采购结算,预算金额用完即止。
★本项目不分标段,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的所有产品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6 供货及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宝海路65 号1-3 楼,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供货及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进行供货,接到该批次需求订单后原则上48 小时内供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8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期间因相关政策变动或对项目执行方式进行调整,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视为不可抗力,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截止前合同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合同终止)。本项目按单价为依据签订采购合同,分批次供货,以投标货物单价及实际供货量为依据进行结算,本项目最高限价并不表示招标人必须全部支付。
2.9 质量要求:保证所供货物为全新,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复印件;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提供2022 年至2024 年中任意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经验及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所投货物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与社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并留存);
3.6 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1 17:00附件下载
昆明锦康司法鉴定中心日常鉴定耗材及鉴定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