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能源电力普兰店陆上风电I项目跨越铁路手续办理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
-大连市
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能源电力普兰店陆上风电I项目跨越铁路手续办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7-3-475 )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 大连市普兰店区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能源电力普兰店陆上风电I项目跨越铁路手续办理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大连)能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
2.2 规 模: 300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能源电力普兰店陆上风电I项目跨越铁路手续办理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
2.5 服 务 期: 计划2025年8月20日-2025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 普兰店陆上风电I项目35kV集电线路施工工程,下穿丹大高铁112+811、上跨金城线95+100、开展并完成涉及此处跨越的依法合规手续办理工作,保证甲方合法、安全、高效地根据施工计划进行此处跨越铁路作业,并完成6处跨越2处道路开口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备至少2项跨越铁路手续办理服务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4日至2025-08-12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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