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小学基建维修和校园安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江苏
-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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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小学基建维修和校园安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二次)(招标编号:YQXXJAQ-ZYGJ-20250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院前小学基建维修和校园安全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6.004611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院前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维修改造面积约3000m2。包含室外消防系统改造、室内消火栓系统改造(包括室外消火栓安装4 套,阀门12 个,室外管道安装 341.4m,管件77 个,阀门井10 座等,室内消火栓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更换26 套,主管道更换241.8m,支架400kg,阀门4 个);格致楼“ 图书馆” 安装,格致楼“ 图书馆” 土建,集雅楼安装,集雅楼土建,东校区车棚改造土建,东校区车棚改造安装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院前小学基建维修和校园安全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院前小学基建维修和校园安全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消防施工资质,在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在有效期内)。3.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 号、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近3 个月内任意1 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5)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214 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明确要求;(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8)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1 17:30附件下载
院前小学基建维修和校园安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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